一、黨支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程序
1.入黨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
2.支委會討論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3.黨支部集體培養、教育。
4.支委會討論確定重點積極分子人選,通過支部大會討論確定,黨支部指定培養人兩名。
5.為重點積極分子填寫《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
二、黨支部培養、教育和考察入黨積極分子
1.入黨積極分子至少每季度向黨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工作、學習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
2.各分黨委、黨支部向集團黨委工作部推薦重點積極分子參加萬達黨校培訓。
3.培養人每半年為重點積極分子填寫一次《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
4.建立重點積極分子考察檔案,積累有關考察材料
三、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的程序
1.查閱發展對象的檔案。
2.函調或派人外調。
3.寫出綜合性的政審報告。
四、黨委工作部對發展對象考察的程序
審查發展對象檔案。
(1)審查遞交入黨申請書時間和列為一般積極分子、重點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時間;
(2)審閱自傳、思想匯報;
(3)審查《積極分子考察表》、政治審察材料;
(4)審查黨支部綜合材料;
(5)審查發展對象黨校培訓情況
五、接收預備黨員的程序
1.經集團黨委工作部綜合審查發展對象綜合材料(原則同意)。
2.集團黨委工作部張榜公布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公示時間為一周)。
3.確定入黨介紹人。
4.發展對象接受入黨前教育,填寫入黨志愿書。
5.召開接收預備黨員支部黨員大會 。
6.黨委審批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并張榜公布,組織入黨宣誓。
六、預備黨員教育、考察的程序
1.預備黨員每季度向黨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工作、學習情況。
2.入黨介紹人每半年將考察情況填寫《預備黨員考察表》。
3.黨支部根據考察情況和預備黨員的匯報,針對預備黨員的思想和出現的問題制定進一步教育的措施。
七、黨支部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程序
1.預備期滿前,預備黨員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2.支委會審查預備期間考察情況。
3.召開支部大會
4.支部填寫大會決議,報黨委審批,然后張榜公布。
5.黨支部接到審批結果后,同本人談話,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審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