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層黨組織層次的一般知識
基層黨組織的三個組織層次有關情況見下表:
層次 | 黨委 | 黨總支 | 黨支部 |
黨員人數 | 〉100 | 50-99 | 3-49 |
委員會人數 | 5-9,11 | 5-7,9 | 3-5,7 |
副書記數 | 1~2 | 1 | 0-1 |
任期(年) | 3-5 | 2-3 | 2-3 |
換屆方式 | 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 | 黨員大會 | 黨員大會 |
備注 | 可設常委會 | 黨員數<7人,不設委員會 | |
發展黨員 | 審批權 | 經授權有審批權 | 表決通過 |
處理黨員 | 批準權 | 表決權 | |
表彰黨員 | 批準權 | 批準權 | 批準權 |
組織關系轉接 | 有限權力 |
二、基層黨組織設置的參考條件
對一個基層單位,設置怎樣的黨組織,主要看該單位的黨員數,充分考慮工作需要和合適的書記人選。
1、黨員數可以參考上述表格。但需要注意的是,黨員的組織關系。
2、工作需要。如果單位重要,需要統一管理;黨員分布較分散,單位員工比較多;單位管理框架大,結構較復雜;較短時期內黨員有增多的趨勢等,雖然黨員數不足50名或100名,也可以建立黨總支或黨委。反之,雖然黨員數超過50名或100名,也可以不建立黨總支或黨委。
3、合適的書記人選。是否有一個合格的黨組織書記人選,也是組織層次設置的考慮因素。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單位中上層管理人員、與群眾和單位領導都有良好的溝通渠道、黨務工作經歷。
三、基層黨組織的換屆工作
1、換屆形式。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
2、選舉方式。等額選舉,差額選舉,直接選舉;預選,一次選舉。
3、換屆程序。
(1)第一次請示。關于換屆的時間、形式、選舉方式、職數等。
(2)第一次批復。
(3)推薦黨組織領導成員候選人推薦人選
(4)第二次請示。關于黨組織領導成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
(5)第二次批復。
(6)黨員(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報告委員會的工作。
(7)分組討論委員會報告、醞釀候選人預備人選。
(8)黨員(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委員會成員。
(9)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委員會書記、副書記。
(10)第三次請示。關于選舉結果的請示。
(11)第三次批復。關于委員會書記、副書記的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