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黨員如何接轉組織關系?
1、黨員離開學校應由本人及時辦理組織關系接轉手續。
2、黨員離開學校應確定所去單位是否有黨組織,如果所去單位尚未建立黨的組織,可以將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黨組織;如果上級主管部門也尚未建立黨的組織,可根據情況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所在的黨組織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黨組織。
3、黨員因調動或入學等原因來到學院,應持轉出地黨組織開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到組織部辦理組織關系接轉手續。
4、接轉程序
(1)黨員離開學校:由黨員所在總支開出校內組織關系變更通知單,證明該黨員的類別(正式或預備)及黨費交至年月。黨員持校內組織關系變更通知單到組織部,由組織部開出組織關系介紹信到所去單位。
(2)黨員轉入學校:由黨員持轉出地黨組織開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到組織部辦理轉入手續,組織部再開具校內組織關系變更單到黨員所在總支。